|
西华师范大学2018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西华师范大学是四川省重点建设的师范大学,座落在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南充。七十年来,学校坚持“立足四川、面向西部、辐射全国”的服务面向,形成了“铸魂励教、陶冶化育”的办学理念,现已发展成为一所具有鲜明教师教育特色的综合性师范大学。为了提高我校的体育运动水平,发展高校竞技体育运动,选拔高水平学生运动员,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人才,营造积极、健康和富有特色的校园体育文化氛围,根据教育部关于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文件精神,我校2018年继续招收高水平运动员。 一、招生项目及招生计划 招生项目:射击(10米气步枪),注:考生运动员等级证书小项须与招生项目一致。 招生计划:10人。 招生范围:全国。 二、报名要求 (一)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考试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二)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考生应参加其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 (三)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院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四)如考生生源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了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招收项目统一测试的,则考生必须参加并测试合格。 三、材料提交及信息采集 (一)考生在我校招生就业处招生信息网(http://cwnuzs.good-edu.cn/)“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系统中填报信息。 (二)填报时间:2018年2月24日-3月3日。 (三)填报成功后,考生同时还需在规定时间提供以下书面材料: 1. 登陆我校招生就业处招生信息网(http://cwnuzs.good-edu.cn) “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系统中打印《西华师范大学2018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报名表》1份,按表格要求签字盖章。 2.运动员等级证书复印件1份。 3.符合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考试报名条件的最好体育运动成绩的有效证明(原件)或荣誉证书(原件),并提供相应比赛成绩册、秩序册复印件各1份(在复印件本人姓名处和比赛项目处加盖省级相关部门鲜章)。 4.高中学历证明复印件1份(复印件上加盖学校鲜章),同等学力者还需开具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并加盖相关部门鲜章)。 5.参加其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高考报名的报考证明复印件1份(复印件上加盖当地招生办公室鲜章)。 6.本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1份。 7.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 8.如果考生生源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了我校招收项目的高水平运动员体育测试,考生还需提供统一测试合格证明的复印件(加盖鲜章)。 9、考生提交材料时请将材料按以上顺序整理装订好,限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的方式于2018年3月3日前(以邮寄到我办时间为准)寄至我校。 邮寄地址:四川省南充市师大路1号,西华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409室 收。联系电话:0817-2568301,邮编:637009。信封上请注明“2018年高水平运动员材料”字样。 四、网上报名及缴费 我校将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名单在我校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 1、网上报名:公示合格考生于3月15日之前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手机APP上进行专项考试及文化考试报名[一级(含)以上运动员公示合格且申请参加文化课统考的考生]。考生网上报名确认后志愿不得调整。 2、缴费:考生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根据组考单位的收费标准在线完成专项考试及文化考试[一级(含)以上运动员公示合格且申请参加文化课统考的考生]缴费。报名以考生完成缴费为准,未缴费的考生将不予以确认。 五、体育专项现场确认及考试 公示合格且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需参加2018年运动训练体育专项全国统考,考试时间和地点以“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公布为准。 六、文化单独考试 公示合格且文化单考报名成功的考生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组织的文化课考试。文化课统一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政治、英语4科,每科满分均为150分。考试大纲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公布。考试地点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通知为准。考试科目及时间如下: 七、专项成绩测试公示与备案 1、学校按照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育专项测试合格名单,在“西华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并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备案。 2、公示备案无异议的考生须与我校签订《西华师范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报考协议书》,我校方可录取。 八、录取 (一)文化统一考试及录取 1.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必须参加生源所在地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考试。 2.对少数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考生生源所在地省(区、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的考生,我校将向生源所在省级招办申请并提供相关名单,进行公示后,经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审核批准,办理录取手续。此类考生人数不得超过我校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30%。 3.对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考生生源所在地省(区、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由考生所在省级招办按其规定的投档办法向我校提供档案,我校将根据其高考成绩和志愿,给予录取。 4.对于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的省份,我校以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综合考虑划定的高校运动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为准。 5.拟录取考生的录取专业为我校非艺术类本科专业。 (二)文化课单独考试及录取 1.对体育测试成绩优异且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之一称号的考生,经本人申请,我校将从文化课单独考试合格且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生源中择优选拔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此类考生拟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我校当年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0%。 2.拟录取考生的确定原则:在文化课单独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照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分项从高到低依次排序确定。 3.拟录取考生的录取专业为我校非艺术类本科专业。 九、附则 1.本简章以教育部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相关政策为依据,若当年教育部相关规定有所调整,则以教育部最新公布的政策为准。 2.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按相关规定对高水平运动员录取进行监督。 3.所有考生材料均按照要求在教育部阳光招生平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考生及本人所在学校(单位)应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准确。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者,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并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招生政策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 4.新生报到后,学校将进行复查和专业复测。凡发现不符合条件或舞弊者,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5、本简章由西华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